为有效维护平遥古城历史文化风貌,进一步规范古城内门头牌匾设置管理流程,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:
古城内经营户、居民设置、更换门头牌匾前,应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、房屋立面影像资料、拟设置牌匾效果图,到我队古城中队进行备案审核,备案后方可进行安装、更换。
古城内门头牌匾材料应为木质,尺寸应与铺面整体协调tianbo天博最新,并与悬挂位置尺寸相宜,色调以黑底绿字、黑底蓝字、黑底黄字、原木底色黑字为主,禁用与古城风貌不符、不协调的款式、色调,牌匾字体应使用传统手书字体,不提倡使用新型字体。
古城内禁止将灯箱、发光板、喷绘布、KT板等新型材质制作的店招、广告、临时牌匾等摆放于门前、店外或悬挂于门窗、外墙墙体;禁止未经审核备案私自安装tianbo天博综合、悬挂不符合或影响古城整体风貌的门头、牌匾。对发现的上述问题,我队将予以取缔、拆除,并责令限期更换整改。
维护良好的古城旅游环境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和首要责任,请古城内各经营商户和广大居民理解配合我队工作,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共同维护好古城历史风貌与我县旅游形象。